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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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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zw 发表于 前天 14:23 | 显示全部楼层 | 阅读模式
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
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
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
各县区教育局,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,市直各学校:

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确保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健康、安全、文明、有意义的寒假,现就做好2026年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假期时间安排

(一)放寒假时间。全市幼儿园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月5日(腊月十八)放寒假;普通高中学校于2月11日(腊月廿四)放寒假。

(二)春季学期开学时间。幼儿园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非毕业年级于3月4日(正月十六)上课;高三年级于2月25日(正月初九)上课。

特殊教育学校放寒假及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,中等职业学校放寒假及开学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。

二、相关工作要求

(一)统筹安排期末有关工作。各县区、各学校要统筹教育教学工作安排,合理安排教学进度,有序组织课程教学、期末复习、质量监测等工作,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。要加强“考试管理”,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工作总结。

(二)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与排查。放假前,各校须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专题班会,重点进行以交通安全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、用电用气安全、网络安全、校外培训安全、雨雪冰冻天气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,并向家长发放安全告知书,强化监护责任。要组织校园安全大排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健全假期值班带班制度,及时报告和应对突发事件。

(三)积极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。各县区要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“教联体”建设,凝聚教育工作合力。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家访,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作息,积极进行学习、阅读、户外活动、家务劳动,培养良好的学习、生活和劳动习惯。要特别关注随迁子女、留守儿童、残疾学生及学业困难学生等群体,加强家校沟通与关心帮扶。

(四)严格规范各类办学行为。各县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,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,严禁延迟放假、提前开学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,压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。各学校要控制假期作业数量和难度,鼓励布置探究性、实践性作业,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。要严格落实“双减”要求,严禁校外培训违规行为。

(五)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。各县区、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,加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。要密切关注重点学生动态,持续做好控辍保学信息台账建设,尤其要重点关注九年级学生复学信息台账,确保不失学、不辍学。

(六)科学谋划新学期开学工作。各县区、各学校要科学谋划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,扎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,做到早布置、早落实,确保新学期平稳有序开学。


亳州市教育局
2026年1月5日

        来源:亳州市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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